省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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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9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公布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委内工作动态、发改要闻、通知公告、行政执法、发改发布、网上公示、各市动态、每日价情及价格监测等信息,及时发布最新政策、政策解读和项目核准、节能审查相关文件。围绕我委重点工作,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与媒体对接、接受采访等方式参与新闻宣传工作200余人次,各类新闻媒体发布报道546篇。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1210条,其中项目核准、节能审查相关信息68条,整理发布部门规范性文件5条,官方微博199条,公开议案、建议提案77件,政策解读文件4篇。向省政府办公厅交送16件主动公开政府文件存档。
?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在委网站上集中公开了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公开申请程序》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说明》等文件,并附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图的下载链接,为广大民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依申请公开渠道。2023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1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属于予以公开41件,无法提供50件。行政复议1件,现已审结。
?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时向省政府备案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我委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制发的5个文件。对我委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自查,均无违反公平竞争政策情况,并录入辽宁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免费向社会提供检索查询、下载服务。及时向社会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等,发布政策解读文件《第三监管周期辽宁电网输配电价政策解读》等4篇。

?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了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规划信息、行政许可、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重大项目、价格监测、建议提案、行政执法等专栏,及时发布了相关信息。

? (五)监督保障情况。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多次对政务公开、委网站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推动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实化。明确专人负责,健全政务公开协调、考核机制。确定了一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明确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等处室牵头,其他业务处室协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机制。按月在委内公布各处室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情况,并纳入委内目标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9.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6

5

0

0

0

0

9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0

1

0

0

0

0

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

4

0

0

0

0

4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